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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过程中药品使用的注意事项

时间 : 05-09 投稿人 : 雅香 点击 :

最近有很多养殖朋友都在询问我们自己塘口要用什么药或者让我推介用点药之类的话,其实这是大家的一个养殖误区,谁说我们养殖必须要用药,或者说谁说我们养殖隔一天就要使用一次药品,这里跟大家说一句,高密度养殖确实是需要用药的,不过请大家保持一个原则:合情合理用药!

今天先跟大家谈谈养殖用药的注意事项,后面会有一篇文章讲解用药的一些误区!

水产养殖过程中药品使用的注意事项

用药注意事项:

1、所有的外用药品,使用时,必须注意缺氧。尤其是刺激性较大的产品,坚决不能使用!如一些氯制剂、消毒剂、杀虫药、杀藻药等;

2、严格按照说明书用法用量使用,特别关注注意事项。有刺激性产品不得无缘无故增大计量;

3、水深超过2米,超过的部分不计算用药量,只按2米计算体积,同时将药品(主要是杀虫剂和功能性水改剂)分2次泼洒,时间间隔最好在10个小时以上,但不得超过48小时。把握不准的,第一次泼洒三分之二,余下的一次性用完。

4、使用外用药品时(包括水质底质改良剂),一般要根据水的透明度来决定是否用药,或用药量的多少。透明度高于50厘米,只能肥水,不得杀虫或消毒(消毒型水质改良剂),或者使用剂量减半甚至减量更多。透明度低于20厘米时,必须瘦水。透明度高,用量药少,透明度低,用药量多;

5、杀虫剂及功能性水改剂严格注意说明书的注意事项。注意杀虫剂品种与养殖品种的关系;

6、高温天气、避免用刺激性大的消毒药:强氯精、杀灭蓝藻的药,应注意缺氧、投放颗粒氧等;

7、外用药稀释时,必须先放水,在搅拌的情况下,慢慢将药品倒入水中(专门注明的除外),充分溶解;

8、水中的氨氮、亚硝酸盐具有毒性,水体氨氮中的氨最高含量不得超过0.02mg/L(总氨氮不超过0.2~0.3mg/L),亚硝酸盐含量不得高于0.2mg/L。pH的最适范围为:7.0~8.5,适应范围为:6.5~9.5;

9、使用药品后(包括水质改良剂),48小时内,注意巡塘,特别是夜间巡塘,防止因水质变化,引起池塘缺氧,继而造成养殖动物的大量死亡。早期发现用药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可以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

10、所有产品应注意储藏、运输、使用的安全以及对人身的伤害。尤其是有毒产品不得让家里小孩接触到;

11、使用药品当天不得打水防水,注意天气是否是否为阴天或者雨天;注意如果使用药品后出现养殖动物死亡,应及时打水放水稀释毒性;

12、在出现动物死亡时,使用药品治疗需增加一定计量(一般增加百分之三十),具体听从开处方的医师安排;

当然,除了上诉之外肯定还有,不足之处还望补充,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

作者:龚进

编辑:龚进

审核: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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