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除毒源:及时收集并销毁可疑毒饵、呕吐物、垃圾或饲料,防止猪继续接触或采食。如尚未确定毒物,应考虑更换场所、饮水、饲料和用具。
2、清除体表毒物:如因体表接触毒物发生中毒,可根据毒物的性质而选用清水、肥皂水、石灰水或食醋水等反复冲洗体表,以清除体表毒物。
3、清除消化道毒物:经消化道摄入毒物中毒的,可采用催吐剂、洗胃剂、泻下剂、吸附剂等,促进毒物的排出,防止毒物被机体吸收。
①催吐剂可兴奋呕吐中枢,促使毒物经呕吐排出体外。常用催吐剂为1%的硫酸铜溶液,阿朴吗啡、吐根末或吐根末糖浆也可应用。
②对于从消化道进入体内的毒物,洗胃是排除毒物的一种有效方法。洗胃剂常用温水、1%-2%的食盐水和生理盐水等,根据毒物性性质还可选用0.02%-0.1%的高锰酸钾溶液、2%碳酸氢钠溶液等。洗胃剂在毒物进入消化道4-6小时以内应用效果好。
③泻下剂包括盐类和油类泻剂二种,可通过加强胃肠分泌、兴奋肠蠕动而促使毒物的排出。盐类泻剂因其渗透压使用,能阻止毒物的吸收,排毒效果好,常用药剂为硫酸钠和硫酸镁。油类泻剂可溶解某些毒物而促进毒物的吸收,因此一般不作为排毒泻下剂使用,尤其不能用于有机磷、有机氯、磷化锌等毒物中毒。
4、放血:对于毒物进入体内时间较长,毒物被机体吸收进入血液的病例,可采用静脉放血或剪耳、断尾等放血疗法来排除部分毒物,然后静脉注射适量葡萄糖或葡萄糖盐水。
5、对症疗法:某些毒物中毒后无特效解毒药或买不到特效解毒药,常采用作支持疗法以维持机体生命活动,缓解中毒症状。常用的对症疗法有兴奋呼吸(用尼可刹米)、利尿(用双氢克尿塞)、保肝(用肝泰乐)等。在确定中毒毒物性质情况下,对某些有效特效解毒药的中毒应迅速用之进行治疗。
(来源:安徽农网周刊戴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