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棉花收购政策如何?
XX同志:
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据《中国质量报》报道: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办法已出台,全文如下:
针对去年四季度和今年年初出现的收购、加工秩序混乱,棉花质量下降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办法》,对棉花市场准入条件和棉花市场的主体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
《办法》规定,棉花收购和加工企业必须在有关部门取得资格认定后方可从事棉花收购和加工业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质量监督部门商有关部门制定。
《办法》中还规定,棉花收购企业不得有以下行为:提供虚假信息或误导性宣传;压级压重、抬级抬重;与交售者有收购合同或协议而拒收或限收棉花;未经备案核准擅自设点收购棉花;其他违反国家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棉花加工企业不得有以下行为:购买、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棉花加工设备;加工超水分棉花,混等加工籽棉;使用皮辊长度小于1000毫米(不含1000毫米)以下的皮辊机、80片(不含80片)以下的锯齿轧花机和压力吨位小于200吨(不含200吨)的打包机加工棉花;没有按照棉花国家标准的规定对成包皮棉组批放置;成包皮棉的包装和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其他违反国家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棉花销售企业不得有以下行为:销售的棉花没有有效的质量凭证;棉花包装、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购买、销售非法加工的棉花;等级、类别、重量与质量凭证、标识不相符;其他违反国家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办法》还对违反规范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有关这方面的更多信息,我们建议您与省农委政策法规处等有关部门联系咨询,联系电话:0551-2618181。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