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草剂药液雾滴的挥发与飘移。在喷雾过程中,一般挥发性强的除草剂雾滴通过挥发及飘移,使邻近敏感作物与树木受害,其中以2,4-D丁酯最为突出,在麦田使用时,雾滴可飘移至100米以外的距离,使大豆、向日葵、甜菜及树木受害。
2.土壤残留对后茬作物造成受害。有些除草剂在土壤中残留的时间较长,结果造成后茬作物受害,如小麦地应用绿黄隆,大豆地应用普斯特与氯嘧黄隆后,次年播种甜菜与油菜及蔬菜便严重受害。
3.除草剂混用不当造成药害。如利谷隆等脲类除草剂与磷酯类杀虫剂混用,会严重伤害棉花幼苗,敌稗与乐果、氧乐果等混用后伤害水稻。
4.施用技术不熟练。喷洒结合带重叠,喷嘴漏滴等,造成局部喷液量过多,使作物受害。
5.误用、过量使用及喷药时期不当。
6.异常的气候条件。
(来源:农村报作者:中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