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地处湖北省中南部,属江汉平原腹地。全市版图面积2004km2,现有耕地7.21万hm2,其中旱地3.42万hm2,水田3.79万hm2,是国家和湖北省重要的商品粮、优质油料、优质蔬菜、优质畜禽水产品生产基地。近年来,潜江市围绕“创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最放心市,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总目标,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全力推行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产品质量检测“三个全覆盖”,稳步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逐步向好。
1 主要工作成效
1.1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显著提高
2013年全市完成生猪“瘦肉精”快速抽样检测尿样7 282份,抽检合格率100%;完成果蔬农药残留定性、定量检测样品8 268个,检测合格率99%;省农业厅监督抽检4次,抽检种植业产品360个,畜禽产品48个,水产品18个,抽检合格率100%。
1.2 “三品一标”规模不断壮大
2013年年底,全市有效使用“三品一标”标志产品总数185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76个,绿色食品8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1个。“三品一标”基地总面积4.06万hm2,占全市耕地面积58.5%;“三品一标”产量22.41万t,占食用农产品商品量总量37.68%;潜江海天牧业有限公司、湖北尝香思食品有限公司荣获全国绿色食品示范百强企业,尝香思香辣牛肉酱获2013年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青岛)最畅销产品奖。
1.3 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2013年全市组织开展了农药、生猪“瘦肉精”、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水产有毒有害物质等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门店)1430家,依法审核办理农药经营资格670个、兽药GSP认证经营企业110家,取缔无照无证经营农业投入品12家,抽检各类农资产品样品 300多份,发布农资质量抽检通知20多期。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为62起。
2 主要工作措施
2.1 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落实责任
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立了潜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成立了潜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水产品质量检测站,负责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二是成立了区镇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配备了检测设备,建成了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室,专人负责检测工作。三是与各区镇处、“三品一标”生产企业、规模畜产品生产单位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做到了责任层层分解,措施逐项落实。
2.2 推进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品质
一是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知识培训。重点推广了无公害蔬菜、水稻、龙虾以及绿色食品西瓜、双低油菜、肉牛等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科技带头人10余万人次。二是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建设标准化基地。在全市建设了5个绿色食品原料双低油菜生产示范基地、3个水稻标准化生产整镇推进示范区。三是组织开展以“两清”、“两减”、“两治”为内容的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4.67万hm2,使用配方肥5700多吨,减少不合理化肥用量6 052t。实施秸秆还田面积2.88万hm2,其中腐熟剂腐解还田面积1.27万hm2。秸秆还田量45.98万t,占秸秆总量57%。
2.3 全力推行“三个全覆盖”,积极推进质量可追溯
一是推行农产品质量监管全覆盖。安排质量安全监管人员98名,进入农产品生产企业、规模化种养殖生产基地等单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二是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全覆盖。全市种养殖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全面开展了农产品安全生产记录,共发放生产记录17200册;三是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全覆盖。市检测中心重点监测超市、批发市场、规模生产基地,做到天天检。各区镇处监管站重点监测本区域生产基地,年检测样品300份。原野蔬菜有限公司、瑞旭种植合作社等也按生产环节做到了批批检。四是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基本建立。原野蔬菜有限公司、周矶农场四季逗西瓜已建立了质量可追溯体系,通过电话、短信和互联网可查询相关产品质量信息。
2.4 实施准出准入制度,把好质量安全关口
以“三品一标”认证企业、超市和果蔬批发市场为基础,稳步实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各企业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农产品采收前全面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合格后开具产地准出证明。5家市场准入单位将所经营的所有农产品全部纳入实施市场准入范围,与供货商签订了质量安全责任状,落实进货查验相关证明,索证索票制度,建立了购销台账,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公布检测结果。
2.5 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夯实农产品质量基础
一是全面落实了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入户监管制度。以禁用、限用农(兽、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作为监管重点,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活动,形成了对违法行为的威慑和高压态势。二是大力推广蔬菜生产用药专柜(专店)经营、高毒剧毒农药定点经营、兽(渔)药GSP认证经营。严格执行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备案准入制度,凡没有履行备案手续,禁止销售。凡是不合格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收缴一起。
2.6 开展法规宣传,营造监管氛围
一是采取培训讲座、电视专题、印发科技小报和举办集会等宣传形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二是免费发放《潜江农业》、《潜江畜牧信息》等科技小报、宣传信息,增强了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的法律意识。三是在春耕备耕时节,举办“送政策法规,送市场信息,送农业科技,送优质农资”农业四下乡活动,举办种养殖培训60多次。四是组织全市各区镇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负责人、企业代表,系统学习了“两高司法解释”,切实增强农资经营者的合法经营、守法经营意识,监管人员的法律意识。五是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采取现场咨询、现场检测、发放资料等形式,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累计发放各类资料40余万份。
作者简介:
孙继成(1966-),农艺师,长期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潜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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