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侍卫的权力有多大?
清朝的侍卫起源可以追述到努尔哈赤时期。作为清朝奠基人,努尔哈赤需要在战争中积攒家业,靠别人支持获得成功。侍从是努尔哈赤身边非常重要的一群人。他们大多是努尔哈赤的亲信子弟,感情极为深厚,长期陪伴他一同征战。努尔哈赤去世时,侍从就像父亲去世一样悲痛。
皇太极称帝后,效仿明朝,草创清朝制度。侍卫作为一种长期制度被保留下来,且有所变更。侍卫除了保卫皇帝外,还要保卫皇宫,以及负责一些宫廷礼仪。因为皇帝跟大汗不同,它需要一些礼仪来体现自己的地位。当然,武力仍是侍卫挑选的主要标准。
不过,这时侍卫挑选开始夹杂政治上的考量。皇太极从蒙古族中挑选一批武艺高强,人品可信任的人勇士担任侍卫。
皇太极时,许多制度仍不完善,侍卫选拔也没有固定标准。这主要是因为没有太多精力去调整。而且,对于一个割据一方的政权来说,这样的制度仍是足以支撑。
清朝入关后,对于一个想要统一的政权来说,完善制度成为必然。当时顺治年幼,大事由多尔衮主持。在天下局势未定的情况下,多尔衮却开始整顿侍卫的制度,确立侍卫品级、人数,选拔标准。可见侍卫制度的重要。
随着皇帝需要处理的政务增多,侍卫也会协助处理。比如帮忙通报、传递公文等。这个时候,侍卫更多以出身,而非能力,作为选拔标准。换句话说,清朝侍卫从最初保卫工作,逐渐扩张,涉及礼仪、政事等职权。
对于一个官员来说,职权是权力来源的一部分。在规定范围内,他们可以合法从事相应事务。除此之外,品级同样是权力的来源。清朝官制分为九品,每一品有正、从两个级别。顺治年间,侍卫品级定为四等。一等侍卫属于正三品官阶。
清朝时,正三品属于中高级官员行列。他们可以坐四人抬轿,住12间房规格的四合院。退休后还可以为他们的子嗣留一个去国子监读书的名额,将来只需参加国子监考试,无需科举,就可以获得官职。此外,还有正四品的二等侍卫,正五品的三等侍卫,正六品的蓝翎侍卫。品级可以让他们享受到相应的待遇。随着品级降低,待遇随之下降。
官员退休后可以领取固定的养老金,朝廷会派遣官员慰问探望等。这些都是官员权力的表现,也是普通人无法得到的特权。
不过,在侍卫内部,也有一些权力差距。跟古代官员相似,侍卫权力除了受品级影响,也受工作地点影响。整个帝国官员成千上万,皇帝一般只认识那些中高级官员,或者是那些在身边工作的官员。
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得到皇帝赏识,无论将来升迁速度或隐形权力,都会增加。在皇帝至高无上的年代,距离皇帝越近,权力就可能越大。
当然,这个必须得到皇帝许可。清朝皇帝对于身边工作人员干政的情况,一直十分警惕,对他们极为限制。所以清朝二百多年的历史中,基本没有出现太监干政的情况。侍卫也是如此。他们虽然在皇帝身边工作。但是,一般情况下,更像是传达室工作人员,只是跑腿问话,干好本职工作。
不过,极少数情况下,皇帝会派遣侍卫,到某个地方代替自己处理事务,扮演类似钦差大臣的角色。只不过这是非正式任命,由皇帝许可,而不是走正式程序。
嘉庆就曾多次让侍卫担任相似职位。嘉庆十四年,嘉庆皇帝发现发给京官的俸米和八旗兵丁甲米的京仓和通州仓储管理混乱,便派遣大臣、侍卫进行调查。
嘉庆十八年,河南、山东出现起义军造反打入皇宫。嘉庆皇帝大怒,让侍卫前往剿灭叛军。事情结束后,嘉庆皇帝就开始整顿皇宫的保卫工作,负责皇宫保卫工作的九门提督,由正二品升为从一品。
侍卫如果能获得皇帝特殊信任,获得特殊权限,自然权力大增。 但是,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属于超出侍卫的本职工作。只有少数特殊情况下才会授予。
而且,侍卫制度在清朝得以被保留的一个重要原因,主要是作为八旗宗室的一个升官途径。他们不用参加科举,或者担任侍卫,或者担任秘书工作的笔帖式,就可以获得官职。而且,升官速度极快。一般官职,往往无法比较。如乾隆朝的和珅,道光朝的敬征、禧恩、布彦泰等人,都是从侍卫,升迁到高级官员的行列。
这种以出身作为标准的选拔,带来严重弊端。侍卫内部问题极多,出现酗酒、赌博、吸食鸦片等问题。乾隆时期,皇帝经常赏赐侍卫,他们生活不错。可随着清朝国库枯竭,侍卫得到赏赐越少,受贿收贿情况越多,腐败严重,人才枯竭。
清朝皇帝也逐渐降低从侍卫中选拔官员的频次。到清朝后期,基本没有侍卫升迁到高级官员的例子。侍卫权力自然会萎缩,更多是保留本职权力和品级权力,不再拥有额外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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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知府、道台、封疆大吏、提督、总督、巡抚分别是什么官?
清朝是最接近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个封建王朝,关于这个王朝的官阶名称,很多人是比较感兴趣的。
清朝的县令,相当于现在的县长或者县级市市长,正七品。
清朝的知府,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市长,正四品改为从四品。
清朝的道台,相当于现在的地区行政公署或厅级部门,一般为正四品。
清朝的巡抚,相当于现在的省长,从二品或者正二品。
清朝的提督,相当于现在的军分区司令,从一品。
清朝的总督,相当于现在的大军区司令(不是很准确),正二品或者从一品。
至于封疆大吏,这玩意儿的范围就大了去了。一般在地方上手握实权的官员,都可以称之为封疆大吏。比如说巡抚、提督、总督之类的人物,都是封疆大吏。
这么一来我们就能够初步了解这些官职的大小,虽然以上的类比不怎么准确,但大致也能分得清,这些官职的高低和管辖范围。
一、县令、知府属于基层官员。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里的清知府,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清廉的知府,还有一层则是清朝的知府。由此可见,清朝知府是多么挣钱的一个差事。
清朝前期,知府和县令这种基层官员,其实是相当挣钱的。因为他们可以通过火耗,从老百姓身上剥削大量钱财。
到了雍正时期,对火耗做了改革以后,虽然没有了直接的额外收入来源,但是知府和县令,一般都会得到一笔可观的养廉银子,这些都是合理合法的收入。
所以说,你千万别小瞧了做县令和知府的这帮人,往往高层官员们的冰敬和碳敬,都是要靠这帮基层官员们来孝敬的。
啥叫冰敬?就是夏天高级官吏们消暑需要一笔钱,是由地方官们孝敬的。碳敬就是冬天,高级官员需要一笔钱取暖,也是地方官孝敬的。当然了数量远远要超过消暑和取暖本身的费用。
县令管辖一个县的大小事务,一般为正七品。而知府则管辖一个府的大小事务。一个府下辖多个县,所以县令的级别要低于知府。知府最早是正四品,后来改为从四品。
二、道台是个不确定的存在。道台很有意思,从品级上来说,一般只有正四品。是巡抚和知府之间的一个地方官称呼。在乾隆年间给定了正四品的级别。
每个省都设有道员,主要作用根据不同的职责来界定,所以他们的称呼其实也有很多变化。你比如说:
管粮食的就叫督粮道或者粮储道,也可以称之为粮道。
管河工的就叫河工道,或者称之为河道。
伴随着时间的推移,道台的权力地位逐渐加码。他们有向皇帝秘密递奏折的权力,因此道台们逐渐成为了巡抚以下,知府以上的这一层级的官员。
但是呢,清朝的地方机构,一般都是以省、府、县三个层级来划分的。所以道台又没有实际上的管辖地区,所以基本上就是省级单位的个别部门。类似现在的厅级部门一样。
三、巡抚、提督和总督,那都是封疆大吏。1、巡抚。巡抚是最常见的,一省的领袖人物,就是巡抚。他们相当于现代的省长,手握实权。管辖本省的所有事务,包括军政、民政、吏治、刑狱等。巡抚在清朝为从二品。但是巡抚加兵部侍郎衔的,就是正二品了。
2、提督。提督一看就是武将的称呼了,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这个职位的人,主要负责官吏一省的陆路或者水路军队,因此也会被称为陆路提督和水师提督。
当然了,提督是管不了八旗兵马的,他们主要管理绿营兵。清朝的军队编制,主要分成八旗兵和绿营兵两种。
其中八旗兵是清朝的核心部队,是他们打江山的本钱。而绿营兵则是在打入关内以后,收编的明朝部队。虽然大家都有编制,但是编制高低一看就看得出来了。
举一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如果说八旗兵的编制是公务员编制的话,那么绿营兵的编制就是事业单位的编制。虽然都是吃皇粮,可是差距还是有的。
清朝在全国设立了12名陆路提督,还有3名水师提督。其中3名水师提督比较特殊,分别是福建水师提督、广东水师提督和长江水师提督。
提督负责管辖一省或者多省的军务,因此也是封疆大吏,一般官衔为从一品。虽说官衔不小,但依旧需要受到正二品总督的管辖。
3、总督。总督就很出名了,在清朝总督是几个省政治、经济、军事的最高长官。巡抚和提督,都要受到总督的管辖。但是总督的官衔,只有正二品。但是一般都会兼有兵部尚书衔,那就成了从一品,能够名正言顺地管辖提督和巡抚。
清朝著名的九大总督,分别是:
直隶总督、两江总督、四川总督、闽浙总督、云贵总督、湖广总督、两广总督、东三省总督和陕甘总督。
其中直隶总督由于最靠近皇帝,所以按道理地位也是最高的。但正因为他更靠近皇帝,所以权力也是受限最大的一个。
一般如果一个其他地区的总督,被调任直隶总督,看上去好像升官了。实际上他们都知道,那是朝廷给你明升暗降了!
总结:封疆大吏,未必就有七品小官好使。一提到封疆大吏,一个个都竖起大拇指。实际上在清朝做封疆大吏,那是一件风险更高的事情。因为他们地位越高,责任也就越大。
乾隆皇帝时期,这些总督、巡抚、提督,他不知道杀了多少。为啥?因为在他的十全武功里,有很多挫败的地方,都是这些人填坑不善所造成的。
相反,县令、知府这些基层官员,小日子过得反而很舒服。因为他们地位相对不高,所以担责任也不大。
至于封疆大吏,也得选好地方才行。你比如说两江总督,在清朝前期日子很好过的。可是在太平天国时期,那就煎熬了。
参考资料:《清史稿》
布政使与按察使哪个官大?
从权利上来看,正常情况下当然是布政使的权力大,但是按察使掌管司法,是可以弹劾布政使的 从官品来说,布政使从二品,比按察使的正三品稍高 清朝时候布政使又叫藩司或者东司,管一省行政,财政以及州县官员的人事安排。 按察使又叫臬司或者西司,管一省的司法和武装力量。 两者同一级别。布政使略占上风。 布政使相当于省长,按察使相当省高等人民法院院长。 巡抚相当于省委书记。
明朝的按察使这一官职是干什么的,几品?
明朝在省一级设立了“提刑按察使司”,其长官为按察使,正三品该机构的职能是司法和监察 第一,监察也就是监督官员的业绩以及贪腐情况,可以检举属地的各级官员,甚至是布政使(明代省一级最高行政长官,跟按察使是同僚,没有统属关系)但是,对于官员的监察,按察使只有检举权,没有处置权和重新任命的权利第二,司法明朝只在省一级设立了按察使司,虽然下面有分巡的官员,但是一般情况下,真正审理案件的还是县一级的县令之类,一般的民事案件县令就可以做主,稍微大一点的案件需要上报到按察使司审批,但是更大的案件,按察使司也无法处理,需要上报到刑部批准按察使司只能审批涉及到“徒刑”以下的案件,古代的徒刑就是流放,凡是涉及到流放及以上罪责的案件就需要报刑部批准了
清朝的按察使是个什么官,比知府大吗?
是掌管一省司法刑名的最高官员正三品上也属于高级官员封疆大吏的行列比知府大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