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除草剂除草,具有省工、省力、省时、效果好等突出优点,越来越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但因除草剂的品种类型多,杂草种类杂,不少人缺乏使用知识和经验,致使应用中药害问题相当普遍,给农业生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所以说防止除草剂药害是种田增收很重要的一环。
一、除草剂药害的主要表现
1.除草剂飘移造成非靶标作物受害、及喷施除草剂的喷雾器未清洗干净而造成药害的问题司空见惯。2,4-D丁酯是麦田除草应用最多的一种,因该药挥发性强、飘移性严重、残留性高,在防治麦田杂草过程中,极易飘移危害邻近的棉花、豆类、蔬菜、果树等敏感作物。若喷过该除草剂的喷雾器未彻底清洗,装入其他农药防治上述作物病虫害时,也会出现除草剂药害。
2.有些除草剂在当季作物上不表现药害,而残留药剂往往危害下茬作物。如玉米田使用西玛津防治杂草效果好,若下茬种植油菜时会出现种子发芽出苗慢,根尖芽鞘等部位变褐或腐烂等现象,对产量影响很大。又如小麦喷施麦草净不产生药害,而下茬种植夏花生时会出现幼根肥大、腐烂,幼苗发黄并逐渐枯死,导致严重减产。
3.药剂使用不当,引起靶标作物受害。特别是因使用品种不对路、随意增加用药量、在作物敏感期施药而造成的药害时有发生。如小麦进入拔节期后,对除草剂十分敏感,这时若使用百草敌或乙甲四氯,易造成麦穗畸形。
二、避免除草剂药害的方法
1.要选用对路的品种。每种除草剂都有严格的使用范围,不同作物需要不同品种的除草剂,即便是同一种作物在不同的生长期、不同下茬需要的除草剂也不同。如丁草胺和乙草胺,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却前者适用于水田,后者适用于旱田。因此,购药时一定要选择标签注明的与所需要防治对象相符的,使用方法要适合自己种的作物。当有几个品种可供选用时,要选用药效好、毒性低、残留少、安全性好的品种。要慎用新品种,对没有使用过的新品种,可先行小面积试验,或了解周围用户使用结果之后,再决定用还是不用。
2.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用量和方法使用,不得随意加大或减少药量,并做到不重喷、不漏喷。笔者看到不少农民“恨草不死”,随意加大用量。也有一些农药经销商用提高防效手段来拉回头客,以达到多销售的目的,而向农民推荐使用高浓度的除草剂。随意加大使用浓度和用量,造成药害的问题屡见不鲜。如棉田使用芽前除草剂—乙草胺,规定的每亩用量是100~150克,而不少人将每亩用量加大到200~250克,药害导致棉花缺苗达二至三成。
3.严防飘移危害非靶标作物。春季小麦田间使用2,4-D丁酯,因飘移到周围其他双子叶植物受害现象最为突出。受害的棉花表现叶片焦灼、卷曲、畸形,植株矮化,蕾铃脱落,棉桃变小、畸形,一般减产三成左右,重者减产高达50%以上。棉花、花生、蔬菜、烟草等双子叶植物,对2,4-D丁酯十分敏感,在小麦与上述作物混作地区,麦田应避免使用。为了防止除草剂飘移危害,要在无风或微风天气喷施,喷孔方向要与风向一致,走向要与风方向垂直或夹角不小于45°,先喷下风处,后喷上风处,严防药液随风飘移危害敏感作物。
4.注意防止下茬(季)作物受害。有些除草剂的残效期较长,会造成下茬(季)作物伤害。因此,在选用除草剂时,一定要考虑下茬(季)准备种什么作物。阿特拉津适宜玉米芽前除草,但下茬若种甜菜、马铃薯、瓜类、蔬菜等作物时,玉米田就不能使用该药,否则会使这些作下茬作物发生药害。
5.喷施除草剂的喷雾器,一定要彻底清洗。清洗干净后,再装其他农药使用,以防除草剂药害发生。
(来源:河北科技新闻网作者:贾登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