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果树生产过程中,因喷施液体农药、粉剂农药过量,或错用农药,便会造成药害。如不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轻者影响果树正常生长,造成减产减收;重者会导致果树死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其补救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1、灌水喷水。如发现得早,应立即喷水冲洗受害植株,以稀释和洗掉沾附于叶面和枝干上的农药,降低树体内的农药含量。此项措施越早越及时效果则越好。若是土施呋喃丹颗料剂等内吸剂而引起药害,应及时采取排灌洗药的措施,即先对果园地表进行大水漫灌,再灌1-2次跑马水,以洗去土壤中残留的农药。
2、及时追肥。果树遭受药害后,生长受阻,长势衰弱,必须及时追肥(氮、磷、钾等化肥或稀薄的人粪尿),以促进受害果树尽快恢复长势。如药害为酸性农药造成,可撒施一些草木灰或生石灰,药害重的用1%的漂白粉液进行叶面喷施。对碱性农药引起的药害,可追施硫酸铵等酸性化肥。无论何种药害,叶面喷施0.3%的尿素液加0.2的磷酸二氢钾混合液,每隔15-17天一次,连喷2-3次,均可减轻药害。
3、注射清水。在防治天牛、吉丁虫、木囊蛾等蛀杆害虫时,因用药浓度过高而引起的药害,要立即自树干上虫孔处向树体注入大量清水,并使其向外流水,以稀释农药。如为酸性农药药害,在所注水液中加入适量的生石灰,可加速农药的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