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 | 鹿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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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类 | 中药材·《本草从新》· |
中文名 | 鹿角 |
拉丁名 | |
英文名 | |
别名 | |
界 | 植物界、动物界、其它 |
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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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 | |
种 | |
分布区域 | |
命名者及年代 | 吴仪洛·清(公元 1757 年) |
保护级别 | |
备注 | 鹿角·《本草从新》·吴仪洛 |
更多 | 《本草从新》(公元 1757 年)清.吴仪洛(遵程)着。 十八卷。以《本草备要》为依据,一部分照旧,一部分增改,较为完善 。 |
咸温.生用则散热.行血消肿.(醋磨、涂肿毒、为末、酒服、治折伤、医余曰∶有疮赤肿而痛、用凉药久不愈者、却当用温药、如鹿角灰、发灰、乳香之类、此阴阳暑寒往来之理也、辟邪.治梦与鬼交.(酒服一撮、鬼精即出、能逐阴中邪气、恶血.)熬膏炼霜.则专滋补.益肾生精血.强骨壮腰膝.(笔谈云∶凡含血之物、血易长、筋次之、骨最难长、故人二十岁、骨髓方坚、麋鹿角、无两月、长到二十余片、凡骨之长、无速于此、草木亦不及之、头为诸阳之会、钟于茸角、岂与凡血比哉、时珍曰∶鹿乃仙兽、纯阳多寿、能通督脉、又食良草、故其角肉食之有益、鹿一名斑龙、西蜀道士常货斑龙丸、歌曰∶尾闾不禁沧海竭、九转顶上珠、能补玉堂关下穴、盖用鹿角胶与霜也.)鹿 、鹿相交之精也.设法取之.大补虚劳.鹿筋、主劳损续绝.鹿肉、甘温补中.强五脏.通脉.益气力.
按上焦有痰热.胃家有火.吐血属阴衰火盛者.俱忌.造胶霜法.取新角.寸截.河水浸七日.刮净.桑火煮七日.入醋少许.取角.捣成霜.用其汁.加无灰酒熬成胶用.畏大黄.(乳发初起、不治杀人、鹿角磨浓汁涂之、并令人 去黄水、随手即散、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