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 | 河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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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类 | 中药材·《本草从新》· |
中文名 | 河豚 |
拉丁名 | |
英文名 | |
别名 | |
界 | 植物界、动物界、其它 |
门 | |
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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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 |
属 | |
种 | |
分布区域 | |
命名者及年代 | 吴仪洛·清(公元 1757 年) |
保护级别 | |
备注 | 河豚·《本草从新》·吴仪洛 |
更多 | 《本草从新》(公元 1757 年)清.吴仪洛(遵程)着。 十八卷。以《本草备要》为依据,一部分照旧,一部分增改,较为完善 。 |
补虚.
甘温.有大毒.(宗 曰∶修治失法、食之杀人、浓生者宜远之、时珍曰∶煮忌煤 落中、与荆芥、菊花、桔梗、甘草、附子、乌头相反、宜荻笋、蒌蒿、秃菜、畏橄榄、甘蔗、芦根、陶九成辍耕录云∶食河豚、一日内不可服汤药、恐犯荆芥、二物大相反、予亲见一人、因此曾以水浸之、一夜大如芡实、世传中其毒者、以橄榄及冰片浸水、皆可解、又一方、以槐花微炒、与干胭脂等分、同捣粉、水调灌之、大妙、又按物类相感志言、凡煮河豚、用荆芥同煮五七沸、换水、则无毒、二说相反、得非河豚之毒入于荆芥耶、宁从陶说、庶不致悔.)补虚.去湿气.理腰脚.去痔疾.杀虫.伏 砂.肝及子.尤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