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 | 沉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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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类 | 中药材·《要药分剂》·卷八 重剂 |
中文名 | 沉香 |
拉丁名 | |
英文名 | |
别名 | |
界 | 植物界、动物界、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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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者及年代 | 沈金鳌·清(1773年) |
保护级别 | |
备注 | 沉香·《要药分剂》·沈金鳌 |
更多 | 本书为《沈氏尊生书》的组成部分。作者根据宣、通、补、泻、轻、重、滑、涩、燥、湿等十剂予以分类,共选药420种,分别对各药的性味、七情、主治、归经及禁忌等方面予以详细论述。 |
味辛苦。性微温。无毒。禀阳气以生。兼得雨露之精气而结。可升可降。阳也。
【主治】主风水毒肿。去恶气。(别录)主心腹痛。霍乱。中恶。邪鬼疰气。(李)调中肤上热【归经】入脾胃肾三经。兼入心肝二经。为下气补阳之品。(兼宣剂)【前论】仲淳曰。诸木皆浮。沉香独沉。故能下气而坠痰涎。能降亦能升。香气入脾。
故能【禁忌】经疏曰。治冷气逆气气郁结。殊为要药。然中气虚。气不归元者。忌之。心经有实【炮制】雷公曰。须要不枯。色黑。沉水下者为上。半沉者次之。不可见火。时珍曰。
入寒,无毒。禀水气以生。降也。阳中之阴也。
【主治】主磨涂恶毒风毒。(别录)刮末。敷金疮。止血止痛。疗淋。(弘景)醋磨。
敷一【归经】入肝经。为和血之品。(血分要药)【前论】虞抟曰。白檀辛温。气分之药也。故能理卫气而调脾肺。利胸膈。紫檀咸寒。
血分鳌按、紫檀能散产后恶露未尽。凝结为病。本草未曾载及。巳丑七月。余曾治一妇人。
年二日强病势现寸因谓其家。且停药一日。俟明日辰刻再诊定局。次早。脉与隔晚第三次同。遂批案作方云。
肝部服破故食不得进也。两尺细数。产后本象。两寸洪数。宜其发热无休。且口渴咽痛。然其病只在两关。病之名曰恶敲打破裂一般。
结所患之症。
他症头痛不尔也身、阿胶珠各安睡。热亦减结。而语意竟方。后加紫檀服五六剂。且肿痛。竟加之丸药一料。精以上重剂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