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 | 槐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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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类 | 中药材·《本草经解》·卷三\木部 |
中文名 | 槐花 |
拉丁名 | |
英文名 | |
别名 | |
界 | 植物界、动物界、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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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者及年代 | 叶桂·清(公元1644-1911年) |
保护级别 | |
备注 | 槐花·《本草经解》·叶桂 |
更多 | 作者:叶桂 朝代:清 年份:公元1644-1911年 |
气平.味甘.无毒.主五痔.心痛.眼赤.杀腹脏虫.及皮肤风热.肠风泻血.赤白痢.并炒研用.槐花气平.禀天秋凉之金气.入手太阴肺经.味苦无毒.得地南方之火味.入手少阴心经.气味俱降.阴也.肺与大肠为表里.五痔大肠之火症也.槐花味苦清心.所以主之.火郁于心则痛.气平能清.味苦能泄.所以主之也.眼赤.肝有实火也.实则泻其子.味苦清心.心乃肝之子也.腹太阴经行之地.脏即大肠.肺之合也.味苦可以杀虫.所以主之也.皮肤肺之合也.平能清风.苦能泄热.所以主之.肠风下血.大肠火也.赤白痢.大肠湿热也.味苦者能清.所以并炒研服也.
【制方】
槐花同荆芥.治下血.同牡蛎末.治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