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 | 槟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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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类 | 中药材·《本草新编》·卷之四(征集) |
中文名 | 槟榔 |
拉丁名 | |
英文名 | |
别名 | |
界 | 植物界、动物界、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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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者及年代 | 陈士铎·清(公元1644-19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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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槟榔·《本草新编》·陈士铎 |
更多 | 《本草新编》清(公元1644-1911年) 陈士铎 著 |
槟榔,味辛、苦,气温,降,阴中阳也,无毒。入脾、胃、大肠、肺四经。消水谷,除痰癖,止心痛,杀三虫,治后重如神,坠诸气极下,专破滞气下行。若服之过多,反泻胸中至高之气。善消瘴气,两粤人至今噬之如始。古人疑其耗损真气,劝人调胃,而戒食槟榔。此亦有见之言,然而非通论也。岭南烟瘴之地,其蛇虫毒瓦斯,借炎蒸势氛,吞吐于山巅水溪,而山岚水瘴之气,合而侵人,有立时而饱闷晕眩者。非槟榔口噬,又何以迅解乎。天地之道,有一毒,必生一物以相救。槟榔感天地至正之气,即生于两粤之间,原所以救两粤之人也。
况此物降而不升,虽能散气,亦不甚升,但散邪而不散正,此两粤之人所以长服而无伤。至身离粤地,即不宜长服,无邪可散,自必损伤正气矣。
或问槟榔乃消瘴之物,似宜止治瘴气,何以治痢必须?曰∶槟榔虽可治痢,亦只宜于初起,而不宜于久痢也。痢无止法,用槟榔,所以下其积秽也,故初起之痢断须用之。痢久则肠中无积秽之存,若仍如初痢之治法,则虚者益虚,而痢者益痢矣,是久痢断不可用槟榔也。然吾以为初痢亦不可纯用槟榔,用当归、白芍为君,而佐之槟榔,则痢疾易痊,而正气又复不损,实可为治痢之权衡也。
或疑槟榔去积滞,即宜独用之,何以反佐之以当归?当归虽补犹滑,以助其攻也。何以更用白芍之酸收,偏能奏功哉。不知槟榔必得补以行其攻也。夫积滞之不行也。由于气血之干涸。倘徒用槟榔以攻其积滞,则气血愈伤,而瘀秽愈阻而不通,故必须当归以生气血,则大肠自润,有可通之机。然而,肝木克脾,木旺则火旺,火旺必烁干气血。当归所生,不足以济其所克,故必须益之芍药以平肝,则肝不克脾,而芍药酸中又能生血,以助当归之润,故同群共济,以成槟榔之功,然则收之,正所以能其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