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元
吉林省畜牧业学校,吉林白城137000
收稿日期:2015-01-16
李晓元,女,1968 年生,助理讲师,实验员。
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百姓的生活,备受社会的关注,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是保障社会和谐的永恒主题。
1 加强定点屠宰环节监督管理
取缔私屠滥宰窝点,重点打击私屠滥宰、注水及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严防病害肉、“注水肉”流入市场,严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屠宰厂必须有动物防疫合格证、排污许可证、畜禽屠宰许可证、标志牌,有肉品品质检验制度,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持证上岗,有健全的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及无害化登记记录,不得出现超范围经营,冒用、伪造、出借、转让证照等违规现象。
2 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规范产地和屠宰检疫,严格按照农业部制定的《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和《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检疫规范操作,开展定点屠宰企业病死、死因不明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对病死畜禽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转运、不准出售、进行无害化处理规定,把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关,坚决杜绝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流入市场,上到餐桌。
3 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科学制定监测计划,坚持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www.nczfj.com)加大监测力度,及时发现隐患和问题。抓好养殖、收购、贮藏、贩运、屠宰、检疫等关键环节监督抽查,规范养殖档案建设,实施畜产品可追溯制度,指导养殖户健康养殖,开展“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法添加物质和兽用抗菌药物残留检验监测,对屠宰企业、农贸市场和超市的畜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对生鲜乳收购站及运输车进行监管,实施风险评估,筑牢检疫检验动态监测防线。
4 开展违法添加物质专项治理
对生猪、肉牛、肉羊养殖场(小区)开展“瘦肉精”监督抽检,对奶源基地生鲜乳进行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对婴幼儿乳粉原料奶监督抽查,加强对兽药GMP 企业巡查,落实经营诚信档案以及购销台账,严格兽药经营企业和动物诊疗机构的开办条件,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兽药监督抽检,严厉打击饲料生产中非法添加“瘦肉精”、原料奶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制假售假、兽药残留超标、超剂量超范围使用、非法使用禁用药物等违法行为。
5 开展饲料生产经营环节整治
督促饲料生产企业全面贯彻落实饲料法规,严格执行原料进厂把关、产品出厂检验、问题产品召回报告制度,开展饲料市场监督抽查,加强饲料经营门店检查,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严禁销售并坚决查扣“三无”饲料产品和拆包、分装饲料。
6 严格执法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畜牧部门要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目标,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及“潜规则”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预警,主动设防,防患于未然。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执法监管,严肃纪律问责,切实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坚持专项整治和常态监管相结合,强化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坚持源头治理与过程监管协调统一,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放过任何一个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畜牧投入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畜禽产品合格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