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预防水产高温疾病
7月份,全国气温、水温进一步升高,天气闷热,出现暴雨、强对流等天气情况。由于处于养殖生产旺季,投饵量加大,残饵和排泄物增多,容易导致养殖水质恶化,造成病害暴发和流行。同时,7月也是台风多发季节,水质极易突变,造成鱼类应激反应。因此,需提前做好病害预防工作。
一、病害预测
1.鲤春病毒血症:主要发生对象为鲤鱼、锦鲤、金鱼等,发病水温在8-20℃,尤其在15-17℃易发生。2014专项监测结果表明,在部分地区出现阳性样品。江苏、河南、四川、重庆、新疆等地的养殖区需重点防控。
2.草鱼出血病:主要发生对象为草鱼鱼种及1足龄青鱼,发病水温为20-30℃,在水温高于20℃时流行,25-28℃为流行高峰;草鱼“三病”(赤皮病、烂鳃病、肠炎病)进入高发期,草鱼主养区需重点防控。
3.锦鲤疱疹病毒病:主要发生对象为鲤鱼和锦鲤,发病水温为18-30℃,尤其在22-28℃易发生。今年有鲤鱼养殖区发生疑似锦鲤疱疹病毒病。河北、河南、辽宁、山东等主养区需重点防控。
4.异育银鲫“鳃出血病”(鲤疱疹病毒Ⅱ型):主要发生对象为异育银鲫,发病水温为15-25℃。今年有异育银鲫养殖区发生疑似“鳃出血病”。江西、安徽、湖北、湖南等鲫鱼主养区需重点防控。
5.白斑综合征:以往主要发生对象为南美白对虾、中国对虾、日本对虾,发病水温20-28℃。今年在江苏等地养殖的克氏原螯虾已确诊发生该病。沿海对虾主养区及湖北、江苏、安徽、江西等地的克氏原螯虾主养区需重点防控。
6.偷死野田村病毒病:俗称偷死病,主要发生对象为南美白对虾、中国对虾、斑节对虾,沿海对虾主养区需重点防控。
7传染性皮下及造血器官坏死病:主要发生对象为南美白对虾,沿海对虾主养区需重点防控。
8.罗氏沼虾白尾病:在罗氏沼虾育苗阶段易发生,广东、江苏、浙江等地的沼虾主养区需重点防控。
9.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主要发生对象为淡水养殖鱼类,发病水温9-36℃,最适水温25-32℃。各淡水鱼养殖地区均需重点防控。
10.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主要发生对象为虹鳟,发病水温为8-15℃,鱼龄越小越易感染。需重点关注河北、辽宁、甘肃等集中流水养殖区。
11.链球菌病:主要发生对象为罗非鱼,流行水温25-37℃。福建、广东、海南等地的罗非鱼主养区需重点防控。
12.鮰类肠败血症:主要发生对象为斑点叉尾鮰,流行水温24-28℃。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鮰鱼集中养殖区需重点防控。
13.刺激隐核虫病:主要发生对象为大黄鱼、石斑鱼、卵形鲳鲹等,刺激隐核虫的最适发育水温21-25℃。福建、浙江等大黄鱼网箱养殖区需重点防控,其他沿海养殖区也需做好预防。
14.指环虫病:主要发生对象为鲢、鳙、草鱼、鳗、鳜等,指环虫中多数种类的繁殖适温为20-25℃。北京、天津和宁夏等地区需重点防控。
二、防控措施
1.遵循投喂“四定”原则,合理投喂饲料,减少残饵。
2.针对天气闷热可能造成的鱼类缺氧,应注意加强日常管理,注意观察鱼类的摄食和水质情况,发现缺氧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注入新水、增氧等措施。
3.南方沿海地区要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做好加固措施,台风过后,要密切注意池塘水体pH值、盐度和溶氧的变化,及时监测水质指标,做好改良水质措施。
4.加强克氏原螯虾白斑综合征防控工作,具体措施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专业机构和人员指导下实施。详见由农业部发布的《克氏原螯虾白斑综合征综合防治措施》。
5.预防异育银鲫“鳃出血病”:①改变单养的模式,将异育银鲫与其他养殖鱼类或南美白对虾等混养。②选用优质的苗种。③调节好水质。④投喂免疫增强剂。⑤投喂优质饲料。⑥科学规范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