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大眼幼体变态而来的第1期幼蟹(稚蟹、仔蟹),最好经过一个阶段培养,再作为种苗进行放养或放流增殖。变为幼蟹后,逐渐营底栖生活,所以应将幼蟹移放到底面积大且铺沙的水泥池中饲养,同时可适当减少放养密度。为了防止同类相残,还可投放附着基。在幼蟹蜕皮4~5次后,应倒池一次,倒池时应先将附着基移入新池,然后将其他散游的幼蟹移走。可以在晚上用灯光将幼蟹诱集在一起,用网捞出。在可能的情况下,应把不同大小的幼蟹分池放养,以减弱相残。
当幼蟹继续培养15~20天,甲宽达2厘米左右时,可作为养殖和放流用苗种出池,但是这种规格的蟹苗在水泥池中培育是有困难的。由于密度大、互残严重,使成活率大大降低,因此作为养殖用苗种,可以考虑在第1或第2幼蟹期提前出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