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养殖密度下微生物调控凡纳滨对虾(Litopenaeusvannamei)工厂化养殖排放水的水质状况,设置了3种放养密度(200、400、600尾/m2),共9口养殖池,跟踪监测了对虾从苗期到养成期不同生长阶段排放水中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硫化物、总磷、COD、重金属等水质指标。结果表明,在3种放苗密度下,当对虾体长<8cm时,排放水的水质基本能达到海水养殖水排放要求的二级标准;当对虾体长≥9cm时,排放水中无机氮的含量均不符合一级、二级标准。在采用微生物调控的凡纳滨对虾工厂化养殖条件下,放苗密度不超过600尾/m2时,对虾生长前期养殖水质基本能达到排放要求,生长后期则需要采取一定的养殖废水处理措施,才能达到排放要求。
环保风暴预示着我国水产养殖系统集约化程度将得到迅速提高,同时也面临着资源利用、投入增加和环境危险增加。2013年我国碳排放量已超过100亿t,占全球碳排放总量的29%,因此提质增效、节能、减排(氮磷)——三位一体的重任,值得人们深思。凡纳滨对虾(Litopenaeusvannamei)工厂化养殖就是利用技术手段控制养殖池内的生态环境,为对虾创造适宜的生存和生长条件,在高密度集约化条件下,投放优质饲料,促进对虾的健康生长,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和质量,争取较高的经济效益。工厂化养殖的优点是产量高、能进行多茬养殖和延长上市时间、病害容易控制,但高密度养殖也会带来一系列环境问题。研究表明,养殖过程中的饲料只有10%的氮和7%的磷被养殖动物利用,其它部分都以各种形式进入环境,当排放的废水总量超出这一区域的环境容量时,将出现区域水质污染和水体富营养化,甚至引发赤潮。
目前凡纳滨对虾工厂化养殖模式在山东青岛、日照、滨州、东营等地区迅速发展,但对其养殖效益、养殖密度、理化因子、管理技术、综合调控等方面的研究还不够全面深入。本研究从提质增效的角度,比较了在3种养殖密度下,采用微生物调控凡纳滨对虾工厂化养殖模式排放水的水质情况,跟踪监测对虾不同生长阶段养殖排放水中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硫化物、总磷、COD、重金属等水质指标,探讨对虾从苗期到养成期不同生长阶段的养殖排放水对周围海域的影响,以期在兼顾生态和效益的条件下寻找最佳放苗密度,为推动工厂化对虾养殖业的绿色发展提供参考。
养殖情况
放苗密度分别为200、400、600尾/m2,每个养殖池面积30m2,池深1.5m,每种放苗密度各3口池,即设3个平行试验组,按照微生物调控凡纳滨对虾工厂化养殖规范进行饲养管理。
结果
2.1放苗密度为600尾/m2时的水质情况
根据海水养殖水排放指标,本试验放苗密度为600尾/m2时,养殖排放水中的无机氮(以N计)在对虾体长<8cm时均能达到海水养殖排放水二级标准,对虾体长≥8cm则不符合一级和二级标准。养殖全程CODMn、硫化物(以S计)、Zn、Cu均能达到海水养殖排放水一级标准。悬浮物只有进水和苗期符合二级标准,其它生长阶段均超标(见表1)。活性磷酸盐(以P计)超标。
2.2放苗密度为400尾/m2时的水质情况
放苗密度为400尾/m2时,养殖排放水中的无机氮(以N计)在对虾体长≤8cm时均能达到海水养殖排放水二级标准,且各生长时期该指标总体上较同期放苗密度为600尾/m2的组要低。
当对虾体长≥9cm时无机氮超标,不符合一级和二级标准。CODMn、硫化物(以S计)、Zn、Cu在养殖全程均能达到海水养殖排放水一级标准,且总体上该指标较600尾/m2组要低。悬浮物指标在对虾苗期和体长≤3cm时能够达到海水养殖排放水二级标准,活性磷酸盐(以P计)则超标(见表2)。
2.3放苗密度为200尾/m2时的水质情况
放苗密度为200尾/m2时,养殖排放水中的无机氮以(N计)在对虾体长≤8cm时均能达到海水养殖排放水二级标准,各生长时期该指标总体上较400尾/m2组要低,但在对虾体长≥9cm时也超标,不符合一级和二级标准。CODMn、硫化物(以S计)、Zn、Cu在养殖全程均能达到海水养殖排放水一级标准。悬浮物指标在对虾苗期和体长≤3cm时能够达到二级标准,活性磷酸盐(以P计)则超标,二者的数值相对于同期放苗密度600、400尾/m2组均要低(见表3)。
总结和讨论
《SC/T9103—2007海水养殖排放要求》中,按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将海水养殖水排放去向的海水水域划分为两种:一是重点保护水域,指《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一类、二类海域,对排入本水域的海水养殖水执行一级标准;二是一般水域,指《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三类、四类海域,对排入本水域的海水养殖水执行二级标准。
本试验中,通过检测凡纳滨对虾在不同养殖密度下排放水的主要水质指标,其排放水中氨氮、亚硝酸盐氮、活性磷酸盐(以P计)、CODMn的含量为600尾/m2组>400尾/m2组>200尾/m2组,表明随着养殖密度增加及对虾的生长,水体中的生物总量增加了,投饲量也随之增加,导致排放水中的化学指标含量依次增加。
不同养殖密度下,对虾从苗期到养成期,CODMn、硫化物(以S计)、锌、铜等水质指标在养殖全程均能达到一级标准。无机氮(以N计)在对虾体长<8cm时均能达到二级标准,在对虾体长≥9cm时超标,不符合海水一级和二级标准。活性磷酸盐(以P计)和悬浮物指标则在3种放苗密度下均基本超标。对虾工厂化养殖模式是在小水体中进行的高密度商业化养殖,需要兼顾生态与经济效益。本研究表明,以微生物调控为主的对虾工厂化养殖模式下,在放苗密度不超过600尾/m2时,能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其排放水除活性磷酸盐(以P计)和悬浮物外,其它水质指标在对虾生长前期基本满足排放要求。在对虾生长后期,需要采取水质调控措施才能达到养殖水排放要求。
作者:盖春蕾于晓清许拉叶海斌王晓璐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