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床表现
牛呆立流涎,猪卧地不起,羊跛行。
发生口蹄疫时的表现为体温升高,不吃料,起初站不起来,接着蹄冠肿大、蹄叉出现水泡和溃烂,严重的脱落。病猪跛行,喜卧;病猪鼻盘、口腔、齿龈、舌、乳房(主要是哺乳母猪)也可见到水疱和烂斑;仔猪可因肠炎和心肌炎死亡。
牛发生口蹄疫时可见体温升高到40~41℃,流涎,很快就在唇内、齿龈、舌面、颊部粘膜、蹄趾间及蹄冠部柔软皮肤以及乳房皮肤上出现水泡,水泡破裂后形成红色烂斑。病牛口吐白沫,不吃料;跛行甚至蹄壳脱落。犊牛发生口蹄疫时由于发生心肌炎和出血性肠炎,死亡率很高。
羊发生口蹄疫时症状轻,以跛行为主,个别严重的和牛一样。
二、防控措施
1.加强饲养:保持圈舍清洁卫生,使用营养价值高的饲草饲料。
2.不在近期发过病的地方引种引苗,彻底避免“引狼入室”。不从市场购买与家里饲养的同种家畜的生肉。
3.加强消毒防范:(1)圈舍门口设置消毒盆,进出时严格消毒。(2)进圈舍时更换专用的衣服和鞋子。(3)圈舍的各种用具禁止窜舍使用。
消毒剂可选用氢氧化钠,强力消毒灵、戊二醛等,按说明使用。
4.出售猪牛羊时,不让收购的人进入圈舍附近,而且卖前卖后要对收购的车和收购车经过的地方以及圈舍彻底喷洒消毒。禁止闲杂人员进出养殖圈舍,对外来的人和进舍物品严格消毒。
5.按当地畜牧兽医部门的安排,注射口蹄疫疫苗。
农业部推荐的口蹄疫免疫方案
对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牛、羊、骆驼、鹿进行O型和亚洲I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奶牛和种公牛进行A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广西、云南、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境地区的牛、羊进行A型口蹄疫强制免疫。
规模养殖场按下述推荐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家畜在春秋两季各实施一次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家畜要及时免疫。
规模养殖家畜和种畜免疫
仔猪、羔羊:28~35日龄时进行初免。
犊牛:90日龄左右进行初免。
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加强免疫,以后每隔4~6个月免疫一次。
散养家畜免疫:春秋两季对所有易感家畜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养殖家畜和种畜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紧急免疫: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全部易感家畜进行一次加强免疫。边境地区受到境外疫情威胁时,要对距边境线30公里以内的所有易感家畜进行一次加强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畜可以不进行加强免疫。
使用疫苗种类:牛、羊、骆驼和鹿,口蹄疫O型-亚洲I型二价灭活疫苗、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和口蹄疫A型灭活疫苗、口蹄疫O型-A型-亚洲I型三价灭活疫苗。猪,口蹄疫O型灭活类疫苗,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双抗原)。
6.积极配合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检疫及饲养、运输、流通和市场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口蹄疫的传播。
7.一旦发病,立即报告当地乡镇畜牧兽医站、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并配合采取控制、消灭口蹄疫的防制措施。对划定的疫点、疫区要采取如下措施:
对疫点采取的措施:尽快扑杀疫点内所有病畜及同群易感动物,并对病死畜、被扑杀畜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畜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
对疫区采取的措施: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对出入的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所有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NY/T1955),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关闭活畜交易市场,禁止活畜及其产品运出疫区;对易感动物场舍、用具和交通工具进行彻底消毒;对易感动物进行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必要时,可对疫区内所有易感动物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来源:甘肃农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