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早稻生产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早稻的总产量为2729万吨(546亿斤),比2019年增加了102.8万吨(20.6亿斤),增长了3.9%。我们都知道,我国自实行水稻生产者补贴制度后,以三年为一个基期。今年马上就要到水稻收割的季节了,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近日也印发了关于《黑龙江省稻谷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解读一下,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以黑龙江地区为例)
1、补贴对象
本省辖区范围内稻谷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事业单位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
2、补贴范围
本省辖区稻谷合法实际种植面积。国家和省已经明确表示,退耕的土地以及未经批准就开垦的土地等,非合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面积、未经申报公示审核的稻谷种植面积,是不给予补贴的。
3、补贴标准
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全省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的总额,省农业农村厅汇总的全省地表水灌溉和地下水灌溉稻谷的合法实际面积,稻谷的种植成本收益以及种植结构调整要求等因素,来综合测算确定我省当年稻谷的每亩补贴标准。地表水灌溉稻谷亩补贴标准要高于地下水灌溉稻谷亩的补贴标准40元以上(含40元)。
二、补贴资金什么时候发放?(以黑龙江地区为例)
9月15日前,省财政厅会同农业农村、统计、发改等有关部门测算拟定当年稻谷生产者补贴标准,经省政府批准后,将补贴的资金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直接拨付各市(地)、县(市、区)和省农垦总局。各市(地)、县(市、区)和省农垦总局在接到省补贴资金后,由其财政(财务)部门根据同级统计部门提供的补贴对象,稻谷合法实际种植面积及省政府确定的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到户明细数据在村屯(单位)和乡镇政府同时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30日前通过粮食补贴“一折(卡)通”将补贴资金足额兑付给补贴对象。
市县农发行将补贴资金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至代发补贴的金融机构时,要在大额来账汇兑凭证(或其他凭证)中严格统一附言内容和格式,补贴资金统一附言内容为:“稻谷生产者补贴”。市县农发行或者代发补贴的金融机构在向实际种植者兑付补贴的时候,应当在 “一折(卡)通”摘要栏注明“稻谷补”等。
温馨提示:以上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以黑龙江地区为例。
三、2020补贴有哪些变化?
1、中央财政对稻谷补贴数量上限为基期(2016-2018年)稻谷年平均产量的85%。
2、为保护利用地下水资源,使用地表水比使用地下水灌溉的农田亩补贴高40元。2019年,黑龙江地下水灌溉稻谷每亩补贴93元、地表水灌溉稻谷每亩则补贴133元。
3、9月30日前通过粮食补贴“一折 (卡) 通”将补贴资金足额兑付给补贴对象。
综上,就是对2020年黑龙江省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的解读,稻谷生产者补贴始于2018年,也是粮食中目前唯一保持最低收购价收购和补贴“双机制”的政策。以上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以黑龙江地区为例,各地的政策不同,领取条件也会有所差别。可以领取稻谷生产者补贴的农民朋友们,可以向当地农业部门进行咨询,了解当地的补贴政策,并及时领取。对于稻谷生产者补贴,你还有什么想要了解的吗?
关于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的内容就讲到这里,更多农业资讯请关注养殖资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