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兴化市新垛镇农业服务中心水产站徐美香
目前高温,鱼病高发,用药频繁,在鱼病防治过程中用药稍有不慎,就会因药物过量而引起鱼类中毒。轻则造成鱼类厌食,影响生长,重则会引起大量死亡,给养殖生产带来较大经济损失。生产上用药后一旦发现鱼类活动异常,除了立即向池塘大量换注新水外,还要针对不同药物,采取相应的解毒措施,才能将损失降到最低。
1、菊酯类鱼用杀虫剂:常见的有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氰戊菊酯等,此类药物在水体PH值较高时,毒性较低,因此鱼类中毒后,可泼洒适量生石灰或者草木灰液,降解其药物毒性。
2、有机磷杀虫剂:常用的有晶体敌百虫、辛硫磷等,此类药物在水体PH值较高时,毒性增强,应禁用生石灰,可采用爽水解毒剂或硫代硫酸钠解毒。
3、阿维菌素、伊维菌素类杀虫剂:虽没有特效的解毒药品,但泼洒碳酸氢钠或维生素c有一定的缓解作用。
4、硫酸铜、硫酸锌等重金属杀虫剂:过量使用时,可采用净水解毒剂(腐殖酸钠)或应激解毒灵(复合有机酸)解毒。
5、氯制剂类消毒剂:包括漂白粉、强氯精、溴氯海因等,过量使用时,可参照有机磷杀虫剂解毒方法。
6、苯扎溴铵等阳离子表面活性消毒剂:可通过泼洒肥皂水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产生沉淀方式解除毒性。
在水体通过解毒,养殖鱼类恢复平静后,仍需拌饵料内服肝胆康和维生素c等,排解毒素,调节身体机能,增强鱼体免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