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厂为了安全起见在使用说明中都将实验室(安全用量)用量作为用户使用用量,便会产生两个结果,一是在露天池塘大环境复杂条件(与实验室条件不同)下,安全用量有可能效果不佳甚至无效,会让人误以为是Y药,二是无目标性超大加量施用但又易造成鱼类中毒的药害事故。由此每年发生的药害死鱼事故时有发生,损失重大纠纷也不断。
其实,在按厂家安全用量的百分之三十以内加量施用多为安全,假如你认为药效不佳,有方法如下:一天用一次,第二天再复用一次甚至第三天补用一次。或者鱼病确属恶性逼人,那就采取在一天之内中,上午下午各一次投药,但夜间须早开增氧为好,在认准鱼病的前提下如此效果特好。这些方法比一次性加大药量的做法好得多。供各位交流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