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湿度:鸡场进雏后前7天要经常带鸡消毒或洒水以提高湿度,相对湿度要保持在70%左右。8天以后尽量保持鸡舍干燥,相对湿度控制在50%以下。冬季,当空气过度干燥时,要通过喷雾消毒增加湿度。
7、密度:在育雏前期饲养密度可大些,随着鸡的生长,要经常扩群,确保鸡群能够活动。一般1日龄,50只/平方米;20日龄,30只/平方米;40日龄,8只/平方米;12日龄,集中上笼(三层全阶梯式标准蛋鸡笼)饲养。
8、饲喂:鸡场内使用的饲料要确保符合NY5042《无公害食品—蛋鸡饲养饲料准则》的要求,饲料中可以拌入多种维生素类添加剂,但不允许额外添加药物或药物饲料添加剂。特殊情况下,添加的药物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必须符合NY5040《无公害食品—蛋鸡饲养兽药使用准则》的要求。在产蛋期内,严格执行停药期,不得饲喂含药物及药物添加剂的饲料。鸡群喂料应根据需要确定,确保饲料新鲜、卫生。饲养人员日常要随时清除散落的饲料和喂料系统中的垫料等,不得给鸡群饲喂发霉、变质、生虫的饲料等。
9、饮水:鸡场要全部采用循环式自由供饮水系统。前10天供饮温水,水温为18-20℃。饲养人员每日要刷洗、消毒饮水设备,所用消毒剂要选择百毒杀、漂白粉、卤素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规定的消毒药。消毒完后用清水全面冲洗饮水设备。饮水中可以适当添加葡萄糖或电解质多维素类添加剂,不能添加药物和药物饲料添加剂,特定情况下添加的药物饲料和药物添加剂必须符合NY5040《无公害食品—蛋鸡饲养兽药使用准则》的要求。
10、光照控制:鸡舍前30天采用24小时光照,以后每天光照23小时。光照强度:前30天光照强度为20勒克斯或5.4瓦/平方米,30天后可通过减少灯泡功率或数量,将光照强度减至2.5-5勒克斯或6-1.2瓦/平方米。要尽量选用多个低功率灯泡,以保证光照均匀,还要定期进行光照强度检测。
11、日常管理:饲养管理人员每天要例行“六查一处”:一查卫生,看鸡舍内外脏乱情况;二查通风,看鸡场内通风状况;三查消毒,检查消毒池和消毒盆中的消毒液,以免过期失效;四查鸡群动态,看鸡的精神、采食等是否正常;五查喂料,看饲料新鲜度等;六查产蛋,检查蛋的大小、色泽等;一处,即及时对病死、淘汰鸡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12、病死鸡处理:当鸡场发生疫病或怀疑发生疫病时,要依据《动物防疫法》采取以下措施:及时报驻场官方兽医确诊,并按规定向所在地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疫情,如确诊发生高致病性疫病时,要配合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鸡群实施严格的隔离、扑杀措施;发生新城疫、结核等疫病时,要对鸡群实施清群和净化措施;其病死鸡或淘汰鸡的尸体等在官方兽医监督下,按GB16548《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的要求作无害化处理,并对鸡舍及有关场地、用具等进行严格的消毒。
13、疾病治疗:鸡群发生疾病需进行治疗时,应在兽医技术人员指导下,选用符合NY5040《无公害食品—蛋鸡饲养兽药使用准则》中所规定的治疗用药。特别在产蛋期,严禁随意或加大剂量滥用药物,造成药残超标,影响鸡蛋产品的质量安全。
14、鸡蛋检验:鸡场每日要定时捡蛋,及时入库,集中净化分级处理消毒后,统一包装上市销售。鸡场质检组技术人员要对每批鲜蛋随机取样,进行质量抽检,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常规药残及违禁药物的检验程序,使鸡蛋达到NY5039《无公害食品—鸡蛋》所规定的标准要求,对检验合格的出具场方质检证明,随货流通。不合格的,集中销毁,严禁出场销售。
15、蛋鸡淘汰:淘汰蛋鸡在出售前6小时停喂饲料,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报办理产地检疫,经检疫合格的凭《产地检疫证》上市交易;不合格的,及时予以无害化处理,防止疫情传出。运输车辆要做到洁净,无鸡粪或化学品遗弃物等,凭《动物检疫证明》和《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运输。
16、日常记录:鸡场内要建立完善相应的档案记录制度,对鸡场的进雏日期、进雏数量、来源,生产性能,饲养员,每日的生产记录,如日期、日龄、死亡数、死亡原因、存笼数、温度、湿度、防检疫、免疫、消毒、用药,饲料及添加剂名称,喂料量,鸡群健康状况,产蛋日期、数量、质量,出售日期、数量和购买单位等全程情况(数据),及时准确地记入《养殖生产日志》中。记录要统一存档保存两年以上。
(430400武汉市新洲区畜牧局申济丰)
(来源:《科学养殖》2007.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