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7890-1999
饲料用玉米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11-01发布 2000-04-01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用玉米的定义、要求、抽样、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用于收购、贮存、运输、加工、销售的商品饲料用玉米。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353-1999 玉米
GB/T 6432-1994 饲料中粗蛋白测定方法
GB/T 6435-1986 饲料水分的测定方法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容重
粮食籽粒在单位容积内的质量,以克/升(g/L)表示。
3.2 不完善粒
受到损伤但尚有使用价值的颗粒。包括下列几种:
3.2.1 虫蚀粒:被虫蛀蚀,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3.2.2 病斑粒:粒面带有病斑,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3.2.3 破损粒:籽粒破损达本颗粒体积五分之一(含)以上的颗粒。
3.2.4 生芽粒:芽或幼根突破表皮的颗粒。
3.2.5 生霉粒:粒面生霉的颗粒。
3.2.6 热损伤粒:受热后外表或胚显著变色和损伤的颗粒。
3.3 杂质
能通过直径3.0mm圆孔筛的物质;无饲用价值的物质,玉米以外的其他物质。
3.4 粗蛋白质
饲料中含氮量乘以6.25。
4 要求
4.1 质量指标
饲料用玉米按容重、粗蛋白质、不完善粒分等级,其质量指标见表1:
表1
等级 | 容重,g/L | 粗蛋白质(干基)% | 不完善粒,% | 水分,% | 杂质,% | 色泽、气味 | |
总量 | 其中生霉粒 | ||||||
1 | ≥710 | ≥10.0 | ≤5.0 | ≤2.0 | ≤14.0 | ≤1.0 | 正常 |
2 | ≥685 | ≥9.0 | ≤6.5 | ||||
3 | ≥660 | ≥8.0 | ≤8.0 |
4.2 卫生检验和植物检疫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5 抽样
抽样按照GB 1353执行。
5.4 。
6 检验方法
6.1 粗蛋白质含量测定按GB/T 6432执行。
6.2 水分含量测定按照GB/T 6435执行。
6.3 色泽、气味、容重、不完善粒、杂质测定按照GB 1353执行。
7 检验规则
检验规则按照GB 1353执行。
8.包装、运输和贮存
包装、运输和贮存按GB 1353执行。